2021年3月2日星期二

24歲網媒記者、22歲文員無罪釋放

十四理大暴動案被吿繼續還押一獲保釋 19歲男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成還押候裁決

  2021年3月2日,九龍城裁判法院 – —三時許,旁聽的公眾陸續離開八樓七庭,第三被吿、24歲的網媒記者郭小姐站在大堂點着頭,感謝前來安慰、鼓勵她的旁聽公眾和親朋好友。第二被吿、22歲的譚先生也如釋重負地與朋友團聚。郭小姐原被控在2019年10月31日、油麻地涉嫌阻差辦公;譚先生則被控同時、同地涉嫌襲擊警務人員 – —二人均在今日下午被判無罪,當庭釋放。

  十樓十三庭,鄭念慈裁判官續審盧同學和蕭同學在2019年11月11日的非法集結和管有攻擊性武器(雷射筆)的控罪,二人今日毋須出席。《蘋果日報》早前報導辯方律師指二人主動停步接受警方盤查,旁聽人士指二人當日約了一名女性朋友,藏有泳鏡和手套的防水袋來自該女性朋友。鄭官決定案件押後至今年3月19日下午進行裁決,並維持二人的保釋條件。

  過百人在開庭前來法院排隊欲旁聽嚴舜儀主任裁判官審理的三項案件:
  1. 19歲陳同學涉嫌在2019年10月27日、油麻地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2. 22歲李同學涉嫌在2020年5月24日、旺角在公眾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礙;
  3. 李、施、梁、馬四人(21至26歲)涉嫌在2019年11月18日、香港理工大學參與暴動,四人已被還押十日,今日提堂。
  大部人士因庭內滿座而未能入內,但他們仍在法院外守候。

  【16:09更新】理大暴動案:第二被吿獲准保釋,須提交五萬元保釋金、旅遊證件,每日報到,並遵守晚上九點至早上七點的宵禁規定。其餘三名被告繼續還押;案件押後到今年3月12日11:30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16:30更新】十多名軍裝警員在法院大樓停車場外戒備,並驅散等候送車的人士,又試圖與候車人士攀談。

  【16:33更新】2019年10月27日油麻地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案:被吿陳同學當日在廣華醫院被搜出背囊藏有遠足錘仔和萬用刀。他在庭上認罪,嚴官裁定其罪名成立,即時還押,案件會押後至3月23日聽取報吿並裁決。家屬在法院大樓外聽取社工的建議。被吿母親不忍抽泣,聽着法庭社工巨細無遺地講解探訪和寄送物資須知。「多謝你哋。我個仔叫媽咪代佢多謝出面嘅朋友。」她說。

  【17:10更新】理大暴動案(新):十一名被吿(17至26歲)分別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香港理工大學「暴動」、「拒捕」、「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其中(案一)被控「暴動」的九名被吿、「暴動」和「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收發機」的第九被吿,共十人被轉介至區域法院3月12日早上答辯,正在申請保釋。20歲的余被吿(案二)共被控兩項暴動、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拒捕,同樣被轉介至區域法院3月12日早上進行答辯。控方反對保釋。

  【17:40更新】理大暴動案(新):嚴官把「案一」押後至明日決定是否批准十名被告保釋。

最後更新時間:2021年3月2日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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