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註冊中醫師兼道士張子材涉嫌於2019年在西貢龍尾村猥褻侵犯並謀殺21歲女子吳恩宇,53歲死者母親吳馬如賡同被控協助及教唆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提堂。
首被告張子材的律師在庭上盤問接手調查案件的黃大仙反黑組警員。作供警員表示他在2019年9月2日案發當日,因死因有可疑而交接予黃大仙反黑組接受調查。
作供警員稱,當日其上司譚姓幫辦向其講解案情,他接手後逐家逐戶調查附近住戶,並尋找附近閉路電視片段後,在龍美村121A號單位找到一名供稱目擊疑似首被告早上6:30曾手持一個黑色大塑膠袋離開案發地點前往附近垃圾收集站,惟作供警員表示他沒有查問首被告當時塑膠袋內藏有甚麼。
作供警員指首被告曾向他説了很多茅山道術的事情,及招認有襲擊死者,並在死者生前曾向死者進行茅山道術以作驅邪,曾把死者頭部撞(bump)向牆,故作供警員決定拘捕首被告。
但作供警員亦向辯方律師承認沒有問首被告那些行為與死者身亡之間相隔多少時間。作供警員不同意辯方律師指首被告曾表示施展茅山道術的力度很輕(gentle),並不用力(powerful),亦不同意首被告接觸死者頭部的用詞是「撳」(press)在牆上而非「猛撞」(bang)在牆上。
首被告的律師在庭上亦指出,首被告聲稱被押送到西貢警署報案室6號會談室內,曾有其他警員言語辱罵並毆打他,作供警員否認見到或知情,但承認自己曾離開報案室並返回位於另一座建築的辦公室處理相關文件。
控方傳召的警員14800李健亨(Lee Kin Hang,音譯)稱他當時接手看守首被告,否認見到或知情有警員言語辱罵並毆打首被告。
次被告吳馬如賡的律師盤問負責押送的探員DPC3504賴泓江(Lai Wang Kwong,音譯),他表示次被告被捕後表現平靜,不同意辯方律師所指次被告可能處於「驚嚇狀態」(state of shock)。
案件將會押至下星期一上午十時續審。
案件編號:HCCC1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