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

《衞報》:昔日新聞自由之城 今對黎智英案不是沉默就是叫好

香港2月11日——民主派傳媒大亨黎智英《國安法》罪成,被判監20年。昔日生氣蓬勃的香港傳媒,如今對黎智英案不是鴉雀無聲,就是歡呼叫好。

  英國《衞報》報導,香港法院星期一(9日)裁定,現年78歲的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罪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判監20年。廣泛輿論認為,定罪是出於政治目的,旨在打壓這名最具影響力的民主派人士,令他不能再發表意見。

  黎智英所創辦的《蘋果日報》曾是大受歡迎的民主派報章,2021年面臨政府打壓異己而被迫倒閉。2019年香港爆發反修例示威,並獲黎智英及其報館支持。示威爆發後數月,北京當局強行對香港實施《國安法》。黎智英列於首批因觸犯《國安法》而被捕的人,引來全球注目。

  美國、英國、歐盟以及聯合國譴責當局判處英國公民黎智英重刑,呼籲當局釋放他。黎智英的刑罰不單是香港《國安法》案件之中最嚴苛的,監禁刑期更長過中國大陸最知名的異見分子。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Studio Incendo圖片,取自Wikimedia Commons

  屢為香港新聞自由發聲的記者協會,如今對案件保持沉默,足見批評政府的空間日益受限。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為鄭嘉如説:「對於《蘋果日報》一案,我不能自由地直抒己見。」

  香港政府曾批評香港記者協會為黎智英「洗白」,中國官媒亦曾針對鄭嘉如及其協會。

  香港外國記者會亦拒絕評論黎智英案的嚴厲判刑。

  《經濟學人》記者米.布特(Mike Bird)在社交平台X(舊稱Twitter)寫道:「現在回想起來,我很慶幸自己從未加入香港外國記者會。過去五年,這個組織三番四次自取其辱,換來的不過是一間賣平酒的會員酒吧。」

  香港外國記者會未有回應上述言論。

  《香港自由新聞》(Hong Kong Free Press)分析指出,自香港《國安法》實施而來,香港外國記者會大幅減少發表聲明,支持新聞自由。

  香港另外三個記者協會——北京支持的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以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都沒有發表聲明回應黎智英的判刑。

  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陳朗昇説:「五間協會都沒有回應黎智英案,表示支持判刑或表示遺憾,這是很反常的。」

  陳朗昇認為,是因為政府從幕後操縱,避免判刑與新聞自由扯上關係。

  至於本地的新聞媒體,很多都慶祝黎智英和其他被告被判處監禁。 

  中國科技公司阿里巴巴擁有的《南華早報》發表社評指,從黎智英案可見,香港仍然有「穩固」的法治制度,黎智英是「罪有應得」。

  親北京的《香港01》讚揚黎智英的判刑,並認為是「正式為香港回歸以來的政治混沌時期畫上句點」。

  中國官媒《大公報》表示,「黎智英所代表的反中亂港勢力,被永遠釘上歷史的恥辱柱」。

  無國界記者倡議活動經理亞歷珊卓.別拉科夫斯卡(Aleksandra Bielakowska)説:「自《國安法》實施而來,香港傳媒和記者面臨前所未有的政府打壓。除了司法騷擾,他們亦承受監視、威脅、起底、網上毀謗。與此同時,越來越多外國記者被禁止入境。香港再無容納異見的空間。」

  保護記者委員會亞太區主管馬麗怡説:「我們必須清醒意識到——這種噤若寒蟬的環境,是中國和香港當局一手造成。自北京強行實施《國安法》五年以來,香港昔日充滿活力和自由的新聞行業,如今不復存在。」

  香港在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指數的排名,近年大跌至180個國家之中的第140位。

  與此同時,中國國務院新聞辦星期二(10日)發表《「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當中指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從未停止」,並強調了北京中央政府的權威。北京對香港的管治,「符合國家根本利益,符合香港居民福祉,符合外來投資者利益」。

  《衞報》正向香港政府查詢,尚待回覆。


本文非作牟利、商業之用。閑時練習,僅供參考,不吝賜教。


Amy Hawkins(2026年2月10日)。〈Hong Kong’s once-vibrant press stays silent or celebrates Jimmy Lai’s 20-year jail sentence〉。《衞報》。取自 https://www.theguardian.com/world/2026/feb/10/jimmy-lai-jail-sentence-hong-kong-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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